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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113(2)升等(擬於114年2月1日升等者)

教師113(2)升等專區

依人事室113年2月6日東人字第1130002894號公告。公文影本

國立東華大學教師113學年度第2學期升等作業時程(113.2.7理工學院)

學期 程序 審查層級 承辦單位 申請114.02.01升等者
112(2) 提出升等意向書 -- 升等當事人 向系所提出申請(提送日期由系自訂)
系提送人才資料庫名單 系教評會 系(所) 完成系審議並送院教評會
人才資料庫名單備查 院教評會 112(2)院教評會完成備查
113(1) 提送升等資料 -- 升等當事人 113年8月底前向系所提出申請
初審 系教評會 系(所) 113年9月底前完成系初審並送院教評會
初審(階段一) 院教評會 113年11月底前完成院初審
時間不定 複審(階段二) 院教評會 待6位外審意見回覆後再進行院複審作業
決審 校教評會 人事室 (時間不定)
報教育部   人事室 (時間不定)

教師升等參考網址(人事室):

校升等相關法規

校升等相關表單

辦法規章

相關表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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